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1〕39号)精神,强化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重大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药品流通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初步形成了采用现代流通方式、市场秩序良好、覆盖城乡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但是,我区六县药品流通企业经营规模偏小,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比较薄弱,竞争能力不强,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经营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不能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有利于优化药品流通资源配置,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现代化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保障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提升我区医药事业整体发展水平。各县政府要将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流通体系,规范药品流通,保障人民群众用药方便安全。 二、明确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商务主管部门作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维护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完善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指导和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流通效率和行业组织化水平。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业务培训,促进行业发展。保障基本药物供应,必要时将基本药物纳入医药储备。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准入管理,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组织查处药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相关产品的上市许可。严格控制新开药品批发企业数量,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相关要求,并愿意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维护公平竞争。 发改部门要根据基本药物招标情况合理确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工商、物价、公安、税务等相关部门要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抓好药品购销管理,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商务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互相支持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在行业发展规划、企业经营发展和信用状况、企业市场准入基本信息和监督检查执法信息等方面相互交流,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三、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流通秩序 (一)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动药品流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县政府要将药品流通行业纳入信用建设范畴,加大诚信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增强诚信意识。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广泛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按照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制度健全、诚恳规范服务、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的创建要求,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行信息公开和分类监管。 (二)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商务、工商、税务、公安、物价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查药品购销合同、往来票据、财务账目、购销记录等经营资料,重点抓好药品购销管理,完善索证索票制度,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以规范药品购销中的票据管理为切入点,大力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为了便于社会媒体监督,地、县商务部门要在12312商务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咨询热线服务中,增设药品流通相关内容,积极受理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电话。价格部门要积极受理12358价格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药品质量监督投诉电话的受理和宣传工作。 四、提升行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积极引导规模较大、有一定实力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发展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实行标准化统一配送,创新营销模式,拓展流通网络,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提升行业组织化程度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自发兼并重组,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实现药品流通企业的优胜劣汰,提高行业集中度。引导和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广泛应用电子监管和高科技管理手段降低成本,逐步做大做强,不断提高竞争能力。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和药品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现有流通网络资源,有效利用市场机制和财政补贴等多种手段,完善县级以下药品流通网络,确保农村地区特别是农村边远地区的药品供应。 五、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组织领导 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各县政府和地、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行署成立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地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行署主管专员任组长,行署副秘书长、地区经商委主任、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地区发改委、经商委、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工商、质监、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经商委,具体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日常工作。各县政府要相应成立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尽快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工作计划,迅速开展工作,切实把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