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根据青招联办[2011]1号关于印发《2011青洽会签约重点项目及会后洽谈项目分工方案》和《2011年省级领导领衔重点招商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青政办[2011]161号《关于做好2011中国•青海绿色经济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1年省级领导领衔重点招商项目分工方案》、《2011年青洽会省级重点跟踪落实签约项目分工方案》和《2011年青洽会地区重点跟踪落实签约项目分工方案》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阶段任务、倒排工作进度表,切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省政府161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到2011年底,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70%,开工率达到50%,资金到位率达到15%;到2012年5月底,签约项目履约率达到90%,履约项目开工率达到80%,资金到位率力争达到30%。因此,各县、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采取“一个项目一套人马”、“一个项目一套班子”等措施,协调各方力量,集中解决项目招商、落地和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推进工作进程。要以提高签约项目履约率、开工率和资金到位率为重点,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度,以推动招商引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 1、《2011年省级领导衔接重点招商项目分工方案》 2、《2011年青洽会省级重点跟踪落实签约项目分工方案》 3、《2011年青洽会地区重点跟踪落实签约项目分工方案》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