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务、政务、财务和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承办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提案办理、督查督办等工作;承担相关新闻搜集发布及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挂节能与电力监察大队牌子)。拟订工业运行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经济运行的调度、运行趋势分析,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对工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测;承担全市中小企业相关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工作;承担企业职工培训工作;承担民爆企业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规划投资科。拟订工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业项目与投资规划,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意见建议;承担工业新建、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工作;组织申报工业企业各类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指导各县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指导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等工作。
(四)国资科。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企业改制工作。组织国有资产的核资、 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业绩考核、产权登记和资产处置。
(五)信息物流发展科(挂无线电管理科牌子)。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数字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数字经济工程,规划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指导协调信息化生产和传统行业的信息化改造,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代物流业行业培育、管理工作,建立现代物流业监测分析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审批权限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无线电管理业务工作接受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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