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扞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3、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 4、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国家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5、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6、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等。 7、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促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的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8、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9、兴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