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的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救护;兴建和管理红十字会的备灾救灾设施。 (三)开展对贫困人群的社会救助活动。 (四)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培训,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五)开展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预防的宣传、组织工作;开展骨髓造血干细胞捐赠的宣传和捐赠者资料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参加国内外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八)完成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地委、行署和青海省红十字会委托的事宜。 (九)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