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市扶贫开发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审核工作;承担信息、网络建设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人事、全市扶贫干部培训工作。 (二)项目管理科。 承担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项目储备、审核、申报、文本(可研)编制;研究提出财政扶贫资金、信贷扶贫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指导督查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承担组织认定并扶持、培育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组织、指导、督查、验收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项目;负责全市有关扶贫项目审查、论证、审批、督促检查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的执行;纠正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配合审计和监察部门作好专项资金审计监察工作。 (三)社会扶贫科。 承担协调和组织省、市、县(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动员、组织、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承担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全市异地调庄扶贫项目储备、审核、申报、文本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督查、验收异地调庄扶贫项目;组织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调查研究;承担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工作,贫困人口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