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青发改地区〔2021〕381号)安排。现将我市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实施
按照国家通知要求,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530万元,请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
本批投资计划支持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撬动地方财政资金和脱贫县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开展“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前期工作完备并确保能够在2021年底前基本完工;项目建设应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主要建设内容应符合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方向;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试点示范项目应在完成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等试点任务的同时,带动地方财政等资金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
二、 加强项目监管
请项目单位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以工代赈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验收等制度,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要及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将项目进行分解,包括明确的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切实承担及监管责任人。
请县发展改革、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和资金规范使用的监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强化工程建设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于每月5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数据。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竣工情况,并将项目销号。
四、开展绩效管理
本批计划专项支持开展以工代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目标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其他要求
要注重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积极吸纳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明确发放劳务报酬占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不低于15%,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列。按时完成好开展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各项任务,确保达到以工代赈试点示范工作成效,发挥试点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及时梳理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着力打造形成试点示范典型案例。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要设立标识牌和公告栏,做好公告公示。
附件:1.青海省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