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机关离退休干部等行政事务和全市项目管理、价格、粮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施,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二)国民经济与发展规划科(挂经济〔装备〕动员办公室牌子)。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分析和预测预警全市宏观经济,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有关改革意见;组织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措施和中长期规划;拟订年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全市年度前期项目资金计划;研究提出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城镇化建设项目安排建议;提出重点项目年度计划,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相关重大问题;协调配合制定全市公检法司和政权建设规划、负责项目的审核及资金安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审批工作和承担企业债券发行工作。
(四)农村经济与产业协调科。拟订农村经济、生态建设发展规划、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和编制实施农村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设施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拟订扶贫开发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计划。拟订工业和服务业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发展规划;承担工业、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市综合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计划及民航、铁路、公路、水运、邮政发展专项规划,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工作;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市场供求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循环经济利用项目计划及实施;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调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改革的落实。
(五)环资能源科。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的综合利用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建议、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资源配置意见并组织实施,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能源项目,协调解决能源项目建设等问题。
(六)社会发展科。综合提出全市的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协调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等社会发展政策;根据省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预测人口发展趋势;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七)价格科。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拟订市定价目录内的商品及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指导价格监测工作,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与市场供求情况和非常时期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进行预报分析,及时发布价格信息。承担国家布置和本省确定的农产品成本调查,负责各项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收集、整理、审核、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执行国家、省成本监审有关办法、细则等规章,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定价重要商品和服务项目成本监审具体工作,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服务)成本数据库。
(八)粮食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工作;开展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组织协调粮食产销合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粮食流通行业统计和全社会粮食总量平衡调查,负责市级储备粮等政策性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做好军队军粮供应及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县区开展粮食安全储存、粮油检测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军队、灾区、库区移民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指导并推动全行业新技术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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