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件收发、政务信息、信访、督办、档案、后勤、机要、宣传和重要会议的组织等机关政务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报告、文件;承担党建、普法、精神文明建设、综治、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枢纽、交通扶贫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 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及监管实施;承担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分析工作;执行公路基本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承担农村公路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县乡道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组织开展交通建设市场检查活动,维护公路设计、施工、监理行业市场秩序;指导交通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和农村公路养护;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 拟订交通财务和审计管理内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专项资金的拨付和工程项目财务决算工作;承担专项资金、行政事业经费预算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及机关财务工作。
(四)运输安全监督科。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承担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驾驶员培训、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等行业管理职责; 协调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指导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城市客运工作,实行宏观调控;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节日运输的有关工作;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服务质量、节能减排等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通报和处理重大交通安全情况,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负责交通应急运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工作体系建设;承办交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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