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体旅游广电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机关党建、车辆等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以及年度各项考核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工会、妇联、计划生育及退休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综合管理一科。指导全市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组织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传承人、保护传承场所的申报等工作;指导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工作,承担全市文物保护规划的拟订与协调实施,协调《文物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处理打击盗版、破坏文物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和协调文物单位的发掘、维修、修缮项目申报与实施;承担文物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文物普查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定与保护、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文物干部培训;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二科(挂市场管理科牌子)。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承担全市星级饭店的申报、评审工作;承担全市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执法检查,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四)项目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布局;指导体育基础设施规划、开发和建设;组织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督查、验收工作;拟订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各类投资计划、市场融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方案;组织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旅游景区(点)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全市文化、旅游和体育对外合作协议及文件的商签工作。
(五)体育广电科。指导协调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规划、项目布局的落实;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指导协调青少年体育、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社区体育、农牧民体育、民族体育、残疾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承担对各类体育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各类体育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考核和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运动队参加国内、省内比赛;协调组织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申报、审批及注册工作;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指导、审查、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以及节目评价;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查处非法广播电视台;监督管理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指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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