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集中整治。各县(区)认真梳理问题,组成专门工作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坚决拆除违章建筑。市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消防部门按照消防要求,对临时突击加建空间、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坚决拆除。二是建章立制。针对“四抢”行为,着手制定土地征用等管理办法,完善城市规划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总结验收。各县(区)总结“四抢”专项行动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市“四抢”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验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