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后,互助县高度重视,根据分类指导、因场施策的原则,扎实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整改。县政府召开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工作动员推进会,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为加快工作进度,有效应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抽调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17个部门和乡镇的精干力量,成立了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应急工作组,保证整改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开展。同时,实行整改工作包干负责制,由县环保、国土、水务等9个部门和乡镇分别包干相应的养殖场整改,做到了责任明确、期限明确。
二、依据法律法规,精心制定方案。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指导意见,制定了《湟水河流域互助县境内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目标、任务、措施、时限要求等,确定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湟水河流域互助县境内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拆除、转产、搬迁工作,其中:依法关闭拆除21家、关闭转产9家、关闭搬迁2家。
三、制定工作程序,稳步有序整改。制定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依法关闭、资产评估、签订补偿协议、依法拆除和检查验收六项工作程序和措施,县环保、国土、水务等9个包干单位按照下达限期关闭通知书、动员养殖场清畜、资产评估等程序正在督促养殖场进行整改。目前,已向32家养殖场全部下达限期关闭通知书,正在督促各畜禽规模养殖场业主开展清畜工作。同时,县财政部门聘请2家评估公司对32家养殖场开展评估工作。
四、耐心说服劝导,凝聚整改共识。始终把做好群众工作放在突出位置,9个包干单位逐场向养殖户讲政策、讲法律,教育引导养殖户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自觉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整改工作,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和整改工作阻力。同时,县宣传部门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对畜禽养殖污染整改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在全县树立“养殖发展、环保先行”的理念,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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