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张海霞)近日,平安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全区一、二类疫苗的购进、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主要检查平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各乡(镇)卫生院一类疫苗的分发、保存及使用情况;疾控机构二类疫苗的购进渠道、流向、登记账目及使用情况;各医疗卫生单位机构及人员预防接种相关资质等方面。
经检查各医疗单位和人员均持有有效的《预防接种门诊执业许可证》和《预防接种上岗证》;在接种场所显着位置公示了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平安区一类疫苗由市疾控中心配发至区疾控中心,再由区疾控中心统一分发至各接种单位,村级接种点疫苗由乡卫生院统一按需分发。区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分发疫苗,均使用“青海省EPI生物制品领发单”;各接种单位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冰箱/冰柜温度监测等工作。疫苗全部按疫苗储存要求保存在冰箱内,冰箱运转正常,温度记录及时。二类疫苗由区疾控中心自行从“青海省药械集中采购网”采购,其中狂犬疫苗接种由区中医院骨科、外科承担。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生物制品出入库数量账”记录不规范,账目混乱,疫苗账面数量与冰箱库存不符;“生物制品领发单”填写不规范,无发苗单位和开票人签字;无疫苗购进计划;村防疫员领出的疫苗未及时交回,存在疫苗安全隐患。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给予现场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共整改3家。
下一步,该单位将继续加大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工作监督执法力度,建立疫苗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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