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青宣字[2012]2号)文件要求,将对全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11年全省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由省委宣传部统一领导,青海省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组织实施,第三方机构中国软件评测中心进行具体的绩效评估。 二、评估对象 各州(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省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门户网站。 三、评估方式 由青海省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共同研究制定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根据指标体系进行采样打分,统计分析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配合发布评估结果和培训交流。 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附后。 四、时间安排 (一)2012年1月,发布当年第三方评估指标; (二)2012年2月,评估对象对其网站进行提升完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三)2012年3月,分类排名并发布评估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各县政府要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协同共建、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强化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不断提高技术和内容保障能力。 (二)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要整合政务资源和服务资源,完善重大问题权威性政府信息发布系统,拓展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 (三)强化在线办事功能。要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大厅间的有机结合,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为公众和企业提供在线服务。着力加强对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宣传引导工作,畅通群众参与决策的途径,确保决策决策化、民主化。
附件:2011年度青海省县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