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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在全区城镇规划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区开展打击“四抢”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年07月11日    

        各县人民政府,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工业园区管委会,行署各部门: 

        近年来,随着我区东部城市群建设和撤地设市工作全面开展,建设用地逐年增加,征地拆迁补偿工作面临的困难逐年加大,形势更加严峻,违法占地、天价补偿、哄抢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等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去年以来在黄丰水电站库区、牙什尕至同仁高速公路化隆境内、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核心区(乐都、平安)、工业、农业园区、六县城市建设区域内拟征收的土地上出现了抢开耕地(园地)、抢栽树木、抢建房屋及抢占国有、集体土地等“四抢”违法行为,严重制约着国家、省上、区内重点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顺利实施。据初步调查,黄丰水电站库区抢建房屋面积约4万平方米,抢开耕地(园地)约400余亩;牙同高速公路化隆境内“四抢”违法行为呈蔓延势头,各县各类园区、城市建设区域内已有违法侵占土地苗头。为坚决遏制“四抢”现象的蔓延,切实加强全区征地拆迁工作管理,做到依法依规征地,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和社会风气,推进我区项目建设健康发展,经行署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区城镇规划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区开展打击“四抢”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区成立城镇规划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区开展打击“四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检查验收工作。各成员切实履行领导职责,认真做好沟通、协调、服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金长华  行署专员

        副组长:王发昌  行署副专员

        成 员:刘小玲  行署党组成员、地区公安局局长 

        黄继成  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孔令名  地区监察局局长

        米林春  地区国土局局长

        王国林  地区住建局局长    

        扎西才让 地区交通局局长    

        任瑞翔  地区水利局局长

        李树青  地区农牧局局长

        杜 萍  地区林业局局长

        王海江  地区环保局局长

        李 芳  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邓生海  地区国土局副局长

        陶启业  乐都县政府县长

        李立勤  平安县政府县长

        李青川  互助县政府县长

        沙德林  民和县政府县长

        罗文祥  化隆县政府县长

        韩永东  循化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国土局,王发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继成、米林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专项行动的督促、协调、落实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健康顺利开展。  

        二、专项行动目标

        充分认识“四抢”行为的危害性,科学依法认定,倡导社会公平、公正,从解决突出问题、保障项目建设出发,建立健全长效管理的制度。

        三、具体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30日,各县成立开展打击“四抢”专项行动领导机构,针对征地拆迁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四抢”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广泛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确保专项行动健康顺利开展。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8月1日,分两个层次进行。化隆、循化县重点针对黄丰水电站库区、牙什尕至同仁高速公路化隆境内“四抢”违法行为突出的情况,集中力量,以坚决打击和依法严处一批影响恶劣、群众意见大的“四抢”案件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平安、乐都、民和、互助县针对各类园区、重点项目、城市建设等区域内不同程度出现违法侵占土地苗头的情况,通过巩固扩大近年来征地拆迁工作成功经验,不断改进完善相关工作方式方法,明确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一致性,切实将违法占地现象稳控在萌芽状态,坚决抵制违法用地行为。各县要认真梳理当前突出的“四抢”典型,组成专门工作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认真宣传教育、依法取证的基础上,坚决拆除违章建筑。以处理典型的人和事,震慑“四抢”违法行为的蔓延,达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地区有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督促指导工作,消防部门按照消防要求,对临时突击加建空间、影响消防救援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坚决拆除。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5日,针对“四抢”行为,着手制定土地征用管理办法,完善城市规划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5日-10日,各县全面总结“四抢”专项行动,形成书面材料,地区“四抢”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各县此项工作验收申请,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工作。地区国土局负责认真收集整理“四抢”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相关情况,抓紧制定全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提请行署研究后批转各县、各部门执行。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坚持近期征地保障工作和城乡建设长效管理相结合,严格区别打击“四抢”行为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要从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四抢”现象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其核心内容实际上是通过不当行为套取国家资金,造成社会不公,引起民愤民怨。对其蔓延势头,必须采取果敢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各县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具体抓,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研究对策,靠前指挥。做到干部在一线工作、矛盾在一线化解、事态在一线平息,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科学制定方案,全面落实责任。各县要抓紧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正确区分土地征用中的抢种、抢建、抢栽、抢开等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国土、住建、农牧、水利、林业、环保、交通、公安、司法、消防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查处。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狠抓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成因,深究涉案人员。要高度重视举报、取证工作,依法及时严厉打击非法活动。特别对少部分恶意阻工、堵工,漫天要价、不配合征地拆迁工作的,查清缘由,严厉打击。对机关干部、公务员幕后指使、参与其中的,严格按党员干部、公务员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严格政策规定,加大惩处力度。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规规定,切实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依法惩治“四抢”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在城乡规划控制区内、未经批准擅自建房、改变土地用地性质及权属的一律视为非法行为,一经发现将无偿予以纠正。二是在重点项目建设区内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征地拆迁范围内突击“四抢”。在征地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突击“四抢”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含装饰、装修)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否则一律不予补偿。对采取暴力、威胁等办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三是进行“四抢”的,必须在征地拆迁主管机关通知的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和处理。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让群众认识到“四抢”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牢固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城镇规划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区的“四抢”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保障项目建设的氛围。

        (五)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实效。一是各县按照地区统一部署,严格明确时间界限,以全天候的工作状态积极开展工作。二是专项行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自觉服从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