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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年08月02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行署相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7月4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天然气管道设施

        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确保我区境内天然气管道设施正常运行,保障天然气输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以下简称《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管道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石油天然气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依法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事关国家的能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公布实行,对进一步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企业一定要站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维护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管道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工作基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境内管道安全畅通。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监管责任、畅通沟通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维护运行秩序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专业维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坚决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规范监管行为,切实保障天然气管道的平稳运行,确保国家能源大动脉的安全畅通。

        (二)总体目标:落实天然气管道安全责任制,完善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管道安全的管道违法占压等突出问题,坚决遏制新的危害管道安全违法行为发生,加强对管道沿线群众的宣传教育,保障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

        三、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及内容

        (一)保护范围

        我区境内已建成两条涩宁兰天然气高压管线管线,从西到东穿越平安县、乐都区、民和县,涩宁兰天然气一线2001年09月建成通气,总长931.29KM(平安县21KM、乐都区44KM、民和县55KM),管径660mm,管压6.4兆帕,年输气能力34亿立方米;涩宁兰天然气二线2010年09月建成通气,总长921.4KM(平安县22KM、乐都区43KM、民和县54KM),管径660mm,管压6.4兆帕,年输气能力34亿立方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线两侧200米,安全控制范围为管线两侧30米。

        (二)保护内容

        1、为确保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以及为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1)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

        (2)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

        (3)移动、毁损、涂改管道标志;

        (4)在埋地管道上方巡查便道上行驶重型车辆;

        (5)在地面管道线路、架空管道线路和管桥上行走或者放置重物。

        2、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

        (1)种植乔木、灌木、藤类、芦苇、竹子或者其他根系深达管道埋设部位可能损坏管道防腐层的深根植物;

        (2)取土、采石、用火、堆放重物、排放腐蚀性物质、使用机械工具进行挖掘施工;

        (3)挖塘、修渠、修晒场、修建水产养殖场、建温室、建家畜棚圈、建房以及修建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3、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修建下列建筑物、构筑物时,建筑物、构筑物与管道线路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上述所称建筑物、构筑物包括:

        (1)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娱乐场所、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的建筑物;

        (2)变电站、加油站、加气站、储油罐、储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场所。

         上述所称管道附属设施包括:

        (1)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

        (2)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3)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

        (4)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

        (5)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4、在管道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静止采石、采矿、爆破。

        5、进行下列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1)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2)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至五十米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一百米地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公路、河渠,架设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缆、光缆,设置安全接地体、避雷接地体;

        (3)在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二百米和管道附属设施周边五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程钻探、采矿。

        县(区)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协商不成的,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评审,作出是否批准作业的决定。

        四、职责分工

        根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天然气管道设施采取属地保护、企业管理的原则,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具体职责如下:

        (一)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是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的责任主体,是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安全运行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运行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的安全保护标志,配备专职人员巡回检查;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及时排除、处理故障和事故。落实监管部门安排的其它事项。

        (二)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天然气管道设施实施具体保护。负责协调解决天然气管道迁建的事项。

        (三)发改部门:履行好牵头部门的职责,负责全区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落实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责任制和安全保护措施,整治安全隐患;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和管道企业间的关系,组织做好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各种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等制度和文件,并认真组织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各县(区)认真宣传《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天然气管道运行的相关知识:协调处理管道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安监部门:加大《安全生产法》执行工作力度,监督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负责天然气管道运输的综合安全监管,组织救助和处理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事故,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工作。

        (五)公安部门:负责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天然气管道安全防范工作,严格管理,严密监控;依法制止并查处占压、破坏、盗窃、哄抢等危害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负责管道设施安全事故的灭火救援预案制定,组织消防部门参与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事故的抢险、现场警戒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住建部门:负责督促城市门站以内管道燃气企业落实管道设备安全维护和运转工作,依法查处影响城市燃气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在审查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时,严格执行国家保护管道设施安全的规定。

        (七)国土部门:督促指导县(区)国土资源局协调有关天然气管道设施巡查,维修和事故抢修时的临时用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道保护工作。

        (八)交通部门:负责道路施工时天然气管道的安全;与天然气管道企业共同负责管道和公路相遇地段保护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天然气管道设施事故抢修时的道路畅通等工作。

        (九)林业部门:负责规范和指导在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植树造林及种植深根作物等危害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十)水利部门:负责制止在石油天然气管道越河地段采沙、修筑河堤等危及管道设施安全工作;负责协调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和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持等工作,重点解决水利基础设施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违法占压等问题,特别是油气管道事故发生后配合有关部门防止水污染。

        (十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相关部门不履行管道保护职责的行为,参与管道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二)质监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十三)环保部门:严把国家大气、水质、土壤等相关环境数据监测关,预防事故发生,遏制污染扩散,保护生态环境。

        (十四)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的安全生产财政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经济保障机制,协调督促各县(区)落实安全生产投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安全生产资金落实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五)农业部门:负责解决农业基础设施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违法占压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地区管道保护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管道保护等重大问题,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地区管道保护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发改委,具体负责处理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有关企业向相关部门提供准确、适用的基础资料,组织相关规划与管道规划衔接的审查与调整;监督各县(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管道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全面情况;制定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地区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县(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起“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地企联合、群众参与监督”的安全防护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管道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管道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管道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把管道保护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切实履行好管道保护和安全运行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技防和安保经费投入,切实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真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道巡护队伍,加大力度,创新工作,实现有效的管道保护。进一步加强管道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远程监控系统,确保系统完好和正常运行。积极采用“人防、物防、技防、信息防”多重防护手段,建立管道综合防护机制。全面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提高管道防护水平。对桥涵、隧道、阀站、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地段,组织专人进行防护。

        (三)加强指导检查。各县(区)、有关部门和管道企业要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分工负责,形成合力,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要深入石油天然气管道沿线乡镇和村组,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督促、检查和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对排查确认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及应急预案“五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管道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管道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远程监控系统。完善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联合督导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探索监督管理工作措施和办法,切实把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督导制度,对重点事件和问题较多的管段下发《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分期、分批解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四)规范施工行为。在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建设单位和个人要事先报告主管部门以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主管部门要责成施工单位按管道企业相关要求制定管道安全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天然气管道企业要提供管线图并安排专人负责到现场进行监督指导,24小时值班看守,确保不发生问题。有关部门在规划审批管道沿线项目,以及从事房屋、道路、桥梁等建设工程施工时,要充分考虑对管道安全的影响。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如涉及管道安全,应邀请安全监管部门和天然气管道企业参加项目审查。

        (五)大力清理违章占压。针对违章占压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复杂、清理难度大的特点,要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清理违章占压。对人口密集、占压严重、危险性大的占压点,天然气管道企业要与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措施,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要积极探索由政府统一组织,主管部门牵头,企业密切配合,集中清理整治违章占压的有效办法,彻底清除管道占压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现新建违章占压,要及时报告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要会同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制止新建违章占压。

        (六)加大对破坏管道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县(区)和主管部门要按照《管道保护法》规定,与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管道设施安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制止、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侵占、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管道输送的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认真履行天然气管道及设施保护职责,逐级建立安全保护工作责任制,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建立目标管理考核责任机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工作任务逐一分解,各县(区)要把责任落实到乡村和具体责任人,对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调度、考核;各县(区)和部门要把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作为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控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危及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问题的发现、报告、查处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和案件应急机制,制定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积极举报输油输气违法犯罪案件的群众,及时给予奖励。强化管道安全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占压、破坏、盗抢、哄抢管道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八)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注重发挥媒体的作用,要通过多种媒体和形式,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天然气管道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管道沿线群众的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管道安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管道保护意识。深入宣传天然气管道的重要性和破坏管道安全的危害性,设立举报电话,鼓励有奖举报,调动沿线群众爱线、护线、保线的积极性,营造保护管道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