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 9)具有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警报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认证书,证书经营范围含有“人防警报发放控制设备、电声警报终端设备生产销售与安装维护”项目内容; 10)产品必须兼容现有人防警报控制系统(需提供承诺函)。 2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法人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