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月26日—27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总体来看,自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全市上下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切实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队伍,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典型示范向面上推开,各地掀起了整治的新高潮。对标《青海省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行动目标任务,二类县平安区、互助县,三类县乐都区、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均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各县区目标完成情况如下表: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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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行政村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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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的行政村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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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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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村社道路硬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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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资源化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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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膜回收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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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行政村数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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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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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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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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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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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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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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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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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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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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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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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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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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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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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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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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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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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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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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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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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89
|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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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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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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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
|
100
|
60
|
90
|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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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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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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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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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5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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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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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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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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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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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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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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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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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推进扎实。一是高度重视。各县区党委、政府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均成立了工作机构,全面形成“党委统领、政府负责、部门协调、乡镇落实、群众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体系。二是强化督导。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性的深入乡镇和村社一线督导调研,通过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会和现场观摩会,对各乡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了宣传和推广,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通报和整改,形成“全域动员、全乡推进、全村行动、全社会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格局。三是压实责任。各县区相关部门按照分工责任,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切实负责本行业、本区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分工明确、配合到位、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协同推进,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健全完善督查通报机制。各县区加大对卫生保洁、村庄美化绿化、垃圾清运和“四清一改治十乱”等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微信公众群”、督查通报等形式,第一时间向相关乡镇进行反馈,并限时整改,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二是健全完善现场观摩机制。各县区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交流会,总结推广各地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先进经验,确保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看中比、在比中学、在学中思,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是建立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各县区坚持把完善机制、巩固成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抓手,以机制保障巩固建设成果。不断完善责任包干、垃圾清运、保洁员管理、督查通报等多项长效管理制度,建立了“日清、周洁、月检、季评、年奖”的工作机制。四是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互助县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树立了奖优惩劣的导向,倒逼了责任落实。
(三)聚焦重点攻坚,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全市1587个行政村中,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为1371个行政村配置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的行政村占比达到86.4%。全市32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现已整改销号25个,销号率达78%。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目前,全市修建农村污水处理站36座,修建污水管网387.361公里、检查井13661座,化粪池1257个,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的村庄比例明显提升。三是农村“厕所革命”方面。2019年全市计划新建、改建厕所33826座,其中农民户用卫生厕所32900座,占总任务量的97%,建成32900座,完成率100%。四是村容村貌提升方面。2019年各县区聚焦“四清一改治十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10766次,累计清运处理生活垃圾84.45万吨、清理老旧房屋6729处、残垣断壁27541处,清理沟渠4323.13公里、塘坝涝池381处,整治乡村公路6351.58公里、非法广告15.44万条,拆除私搭乱建厕所21747个、牲畜圈舍22364个、简易草房19569间、简易车房5012间,配备农村保洁员5058人,县乡建章立制824项。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2019年全市设立农用残膜固定回收点12个、临时回收点115个,回收残膜603万公斤,回收率87%;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中心12个、回收网点120个,回收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包装箱2000个、器具50万个。全市150个规模养殖场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其中互助县为整县推进项目县。全市投入营运的有机肥加工厂(养殖场)5家,年生产有机肥5.43万吨。
(四)结合地方实际,多措并举推进。一是探索可推广的经验。平安区通过实施美丽城镇、高原美丽乡村、“送气接污”工程、垃圾填埋场和传统村落保护等项目,建立了“户清扫、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保洁、全收集、全处理。深入开展美丽三合沟、美丽巴藏沟创建工作,“平安经验”得到进一步提升和推广,2019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激励县。互助县通过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摸索、完善和巩固,形成了“高位推动是前提;群众参与是根本;善于结合是途径;村规民约是保障;严格考核是抓手”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助模式”。二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平安区、互助县、民和县围绕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绿化美化等具体内容,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样板村打造。目前,平安区三合沟对村庄整体风貌进行集中整治和统一打造,成为全省体现独特的传统村落、民族风貌、乡村旅游特色典型示范。互助县林川乡12个村相继完成打造任务,进行了挂牌。民和县确定了60个示范村开展示范性建设,划分卫生责任区、制作责任信息展牌、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责任压实不到位。部分县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作用不明显,对职责分工的事情不管不问,对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理解为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未形成左右联动、各司其职、统筹推进的协作机制。二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县区个别乡镇、村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长期性等认识不深不透,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般性事项对待,将其简单理解为“扫扫地、刷刷墙”,存在检查紧一阵、平时松一阵,上热下冷、疲于应付的问题。三是村庄清洁不彻底。各县区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未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本次督查的村庄中偏远巷道内均存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乱倒、饲草和柴草乱堆、厕所粪污和畜禽粪便乱堆,边拐死角堆存陈年垃圾,沟渠内垃圾乱倒影响排灌的现象。四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各县区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过程中,普遍暴露出基础设施薄弱的短板。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较少、农村生化垃圾收集和转运设施短缺,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的行政村占比不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运行不畅等。五是整治经费较缺乏。各县区由于村庄分散、整治点多面广,且县级财力有限,大部分村庄还没有建成生活污水管网和治理设施,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果皮箱、垃圾箱及垃圾车等环卫设施数量配备有限,部分村社环卫保洁队伍数量不够,垃圾场及垃圾清运车辆运行经费难以落实到位。六是群众参与不积极。各县区宣传动员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群众主体作用发挥还不明显,文明卫生习惯未养成,主动参与意识不高,尤其化隆县“干部干、群众看”现象及等靠要思想尤为突出。七是信息报送不及时。各县区普遍存在重整治、轻总结提炼和宣传报道,未能及时向上级反映工作情况,信息工作滞后,导致许多好的工作做法和典型经验难以宣传、推广和交流。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工作推进。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加扎实有力有效的行动和举措,全力组织打好这场硬仗,把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在统筹协调、示范引领、督促检查、支持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将工作推向深入。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突出问题,压实工作责任,一件事一件事研究、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决杜绝大而化之、“一会了之”。三是进一步发挥部门作用。在纵向上,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定期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工作成效、困难问题,争取在资金上、队伍上、统筹协调上得到更大支持。在横向上,要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调动工作积极性,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坚持因地制宜,狠抓分类施策。各地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水平等千差万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标准有高有低,在工作中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村庄差异性整治目标和重点。一是因县分类整治。坚持先易后难,分区域、分类梯次推进。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类县,要重点按照生态宜居标准,打造升级版的美丽乡村;对于人居环境整治三类县,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村容村貌,着力打造提档升级型村庄。二是点面结合推进。坚持点面结合的原则,紧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加强城镇周边、景区周边及高速公路、铁路、河道水系沿线等门户区域村庄的整理力度,开展美丽乡村评定工作,推出一批建的好、建得美的示范村庄,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有序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推进、整体提升。
(三)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工作重点。一是聚焦重点任务。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不同分类县区梳理出的问题清单和工作清单,对标对表,从突出问题入手,逐个解决问题、逐项落实任务。狠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推广处理模式。坚持污水治理与资源利用、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切忌求新图洋。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严把改厕化粪池的工程质量关,做好粪污与污水协同处理,保障厕所改建质量。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拆除废旧棚房、残垣断壁,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二是做好基础性工作。根据市委农办相关通知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对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以行政村为单位对本地区保洁员数量、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生活垃圾处理设备需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等人居环境相关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户厕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加大培训指导力度,进一步摸清本地卫生厕所、无害化卫生厕所底数,督促各乡镇、村按照“一户一档”“一村一档”要求,认真做好农村厕所建档立卡工作。其中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公厕台账、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完善农村户厕台账,并将改厕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农业农村部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为今后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奠定坚实基础。
(四)强化督促指导,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建立工作落实机制。各县区党委、政府应切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区党委、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落实、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二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加大考核监督力度,逐级传导压力。对工作成效显着、工作推进有力的村庄进行通报表扬,在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工作推进缓慢、不作为、缓作为,甚至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是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督促各地做好“长”“常”文章,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村庄保洁机制,配足村庄专职保洁员队伍,探索建立一支农村改厕指导员队伍。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发挥驻村工作队的力量,把工作细化到具体村社、时间节点,推动干部沉下去、带动群众干起来,帮助农民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卫生意识,培养健康生活习惯,调动广大群众共同整治、共同管护、共同监督的积极性,多措并举增强群众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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