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7月20日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5〕100号)《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2017〕27号),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推动我市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实现水环境质量阶段性改善目标,根据《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青海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50%,劣V类水体比例控制在0。出省断面民和桥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并向好发展,Ⅲ类水质比例持续增加,其余断面保持或优于2014年水质状况。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城市建成区无新发黑臭水体。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以上。地下水水质考核点位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工业污染治理
1. 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监管。已建成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工业园区平西经济区、乐都工业园、民和工业园、互助绿色产业园要加强监管,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要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在有工业废水的前提下,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
2. 深化重点行业整治。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加强对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持续做好涉水“散乱污”企业整治,防止已取缔的涉水“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企业落实)
(二)狠抓城镇污水治理
3.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尽快谋划化隆巴燕污水处理厂和群科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到年末,全市所有县区城、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乐都、平安两核心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其他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4. 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设施短板。继续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城镇污水管网排查与检测制度,推进全市的雨污混接、直排、漏损管网改造和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对全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制定整治方案,提升城镇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水平。(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5. 规范城镇生活污泥处理处置。加强对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污泥处置中心的监管,确保其正常运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平安区政府落实)
6. 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年末,乐都、平安两核心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7%以内。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路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年末,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市水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建设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三)狠抓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7. 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要求,优化调整畜禽养殖的范围、品种、规模、总量,推进养殖产业合理化、规模化、绿色化。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要同步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理。深入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执法监管和评价考核。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查缺补漏。年末,基本建成覆盖饲料、屠宰、加工以及病死畜禽处理等环节的规范化环境管理体系,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5%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8.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继续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再利用。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4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9.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建设适用有效的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成互助县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示范工程。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10. 推进生态健康水产养殖。化隆、循化两县合理控制黄河干流网箱水产养殖业规模,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鼓励发展生态水产养殖业,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到今年年末,全市水库水产养殖量控制在4700吨左右。(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四)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11. 强化饮用水水源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全市所有县区级城市和“千吨万人”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12.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乐都区、互助县、循化县加快备用或应急水源建设,力争今年年底前建成。(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13. 打好饮用水源保护攻坚战。按照“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巩固县级地表水型水源地专项整治成果,完成“千吨万人”水源地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五)加强地下水保护与修复
14. 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根据国家要求,开展2020年度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参与,各相关县区政府落实)
(六)加强水资源保护
15. 强化水资源节约。各县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今年年末,用水总量控制在7亿m3之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建设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落实)
(七)扎实做好水环境管理
16. 严格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各县区根据“十三五”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等各类水体达标状况,对不能稳定达标及水质有变差趋势的水体要在问题发现后的1个月内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应对方案,采取预警通报或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落实)
17. 持续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持续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实”,强化各级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常态化抓好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深入开展河湖暗访督查,不断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河湖面貌根本好转,构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河湖、健康河湖。(市水务局牵头、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参与,各县区政府落实)
18. 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加强黑臭水体监管,确保全市无新增黑臭水体。(市住房建设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厅参与,各县区政府落实)
19. 开展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黄河流域重点支流湟水河为试点,围绕“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四项任务,结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全力开展湟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力争实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有效规范和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2020年,建立统一规范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参与,沿湟四县区政府落实)
(八)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20. 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违规排放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常态化开展湟水流域专项执法检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参与,各县区政府落实)
21. 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根据“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断面设施方案,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水功能区和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统筹做好国、省控断面,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断面,饮用水水源,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监测、评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扩充监测指标,拓展监测手段,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参与,各县区政府落实)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对本县区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细化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牵头和参与的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加强督办,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加强调度考核。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建立台账,每月进行调度。2020年12月20日前,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自查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考核组,对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及本方案要求,对各县区政府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县区,由市生态环境局约谈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排放水污染物项目。
(三)推进信息公开。各县区政府要将本县区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区域水环境质量、城市饮用水安全状况、达标方案实施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情况、红黄牌企业名单及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及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