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平安区、民和县、循化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 的通知》(青建房〔2020〕229号,以及省级相关要求,现就调整相关县区2020 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将今年年初分配给平安区的1000套棚户区改造任务中尚未实施的339套任务、分配给民和县的325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分配给循化县的400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合计1064套调整至乐都区实施。另外,省级从西宁市、果洛州等市州调整449套至乐都区实施。以上总计1513套调整至乐都区。
请乐都区政府按照调整后的计划任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今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请市住房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考核办做好计划及资金调整等相关工作。
2020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