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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22〕21号
        发文机关: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0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0日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运行监督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3日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运行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近年来,全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投入不断加大,一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运营,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的状况逐步得到改善。为确保投运后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稳定运营,有效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现就全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工作作为落实“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深入推动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持续提升乡村环境和面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明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职能,完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探索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模式,确保投运后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稳定运营,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乡镇环境卫生状况,提高乡镇环境卫生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机构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加强运营机构管理,逐步推行市场化治理。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所有乡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情况开展全面检查,逐个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报政府批准实施。

        1. 有运营机构的乡镇垃圾处理设施。

        ——对运营规范有序、基本能做到无害化达标的,应当在现有运营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强化乡镇政府的日常监管职责,督促运营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效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对内部管理较为混乱、运营问题较多、无害化达标率低的,应当由乡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整改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责令限期整改。

        ——对具备引进市场化治理条件的,根据《青海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由县级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负责、乡镇政府配合,按照特许经营有关规定择优选定运营机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

        2. 尚未确定运营机构或暂由乡镇政府代为管理运营的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可以通过县级政府授权的方式,由乡镇政府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运营机构,依法依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义务,落实管理运营维护责任,依规办理财产交接,实现规范化、专业化运营。

        3. 已经委托第三方按照市场化模式管理运营的乡镇垃圾处理设施。应当按照《青海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切实提高市场化运营水平。

        4. 新建成投运缺乏运营管理经验的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可暂由县级政府指定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组建临时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待积累一定运营经验,达到引入市场化运营条件后,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营。

        5. 鼓励各县区积极推进农牧区垃圾第三方治理模式,通过建立按效付费的托管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集团化、专业化生活垃圾运营服务企业,将城乡环境保洁、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工作整体打包,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活垃圾治理专业化、市场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各方责任。各县区政府是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定期组织考评,确保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稳定、规范运营。县级环保部门要做好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控制的日常监管和周边环境定期检测等工作。乡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做好乡镇垃圾场日常运营监督检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考核评价,指导督促辖区内垃圾收集转运队伍按照分类减量和应纳尽纳的要求,做好收集转运工作,确保辖区内环境长期保持卫生清洁。

        (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运营水平。切实加强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机构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各项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条款,参照已颁布实施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建立完善生产运行、环境保护、日常检测、安全与应急等各项规程制度并组织落实,接受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依法依规获取合理收益。

        1. 实现进场(厂)生活垃圾称重计量,建立台账制度,进入场(厂)内的垃圾要及时处理,杜绝随意堆放,严禁场区内拾荒。

        2. 垃圾填埋场要做好场区内雨污分流、渗滤液处理,防止废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要及时覆土、压实、消毒杀菌,延长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防止二次污染。

        3. 垃圾焚烧厂要严格控制烟气、灰渣的产生,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及时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保证烟气中的重金属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4. 县级环保部门督导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机构根据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要求,定期开展各项污染物监测,并予以公开。

        5. 运营机构要制定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经费保障机制。目前,全市垃圾处理费村民缴费制度尚未建立,乡镇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经费基本由县级财政保障。各县区要将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费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规范乡镇垃圾处理补助经费按月核拨制度和补贴机制,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同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筹集为主、村民适当缴费的农牧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经费保障机制。

        (二)完善运营监督管理评价机制。各县区要将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无害化达标、规范化运营作为日常检查内容。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价标准》开展运营管理效果检查,检查结果要与乡镇政府落实生态环保责任挂钩。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能稳定规范运营、擅自停运或处理不达标的,要对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要建立运营机构绩效评价机制,考评结果要与运营机构服务费用挂钩,建立退出制度,对考核结果不达标、整改不到位、无法继续规范运营的运营机构,要取消运营资格,中止运营合同。

        (三)强化设施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各运营机构要加强工作人员岗前和岗中的职业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按章操作、规范作业、处理达标。有效改善工作环境,全面保障用工制度及保险救助制度,落实环卫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引导培养正确观念。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引导树立“垃圾处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培养有利于推进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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