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为加快建设我区新型农村社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261号文)精神,经行署研究,决定成立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同志组成:
组 长:金长华 行署专员
副组长:马丰胜 行署副专员
王发昌 行署副专员
成 员:张启庆 行署副秘书长
王海德 地区发改委主任
王元斌 地区财政局局长
孔令名 地区监察局局长
刘玉香 地区民政局局长
王国林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韩永明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马 杰 地区经商委主任
马东升 地区金融办主任
米林春 地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韩光忠 地区农牧局局长
杜 萍 地区林业局局长
任瑞祥 地区水利局局长
李时义 地区交通局副局长
赵晓静 地区审计局局长
王海江 地区统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王国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玉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审查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标准,指导各县开展社区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研究制定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标准,加大项目的统筹、监管力度,指导并督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成员单位职责: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地区财政局负责制定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地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的相关政策;地区金融办负责指导金融机构开发信贷产品,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新型农村社区的相关政策;地区民政局负责研究制定新型农村社区管理的相关政策;其他各有关部门立足职能,围绕大局,按照省政府批准确定的全区新型农村社区试点村从资金、项目上全力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做好监督、指导、服务工作。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