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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发文字号: 东政办〔2019〕171号
        发文机关: 主题分类: 对外事务;民族、宗教
        成文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2日
        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9年度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第二批消防员
        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9年度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第二批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0月11日


        2019年度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市第二批消防员招录工作

         

        根据青海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度青海省第二批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消招办〔2019〕8号)要求,为保证顺利完成我市消防员招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消防员招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熊嘉泓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毛迎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陶春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伊万亮  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市消防救援支队代政委

         员:赵志国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廷恩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向东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侯得云  市财政局副局长

            丁玉澜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李春功  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招录办公室,负责全市消防员招录工作的组织、宣传、协调、指导等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支队,伊万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春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6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

         长:市应急管理局1人

         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人

        市财政局1人

        市卫生健康委1人

        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

        (二)宣传动员组

         长:市委宣传部1人

         员:市教育局1人

            市退役军人局1人

        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

        (三)体格检查组

         长:市卫生健康委1人

         员:市卫生健康委1人

        市消防救援支队会1人

        (四)政治考核组

         长:市公安局1人

         员:市公安局1人

        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

        (五)测试考核组

         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人

         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人

        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

          (六)纪检督导组

         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人

         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人

        市消防救援支队1人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消防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消防员招录工作的组织、宣传、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应急管理局: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并调查处理相关举报,对招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和制止,保证公平公正。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招录工作政策指导,提供服务保障,加强监督检查。

        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招录工作,牵头成立招录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统筹协调组织,落实责任分工,部署推动实施。做好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等工作和新招录消防员培训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各县区、有关部门开展招录政策宣传,通过互联网、报刊、电视和新媒体等发布消防员招录宣传片、公告和海报,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大专院校和普通高中开展招录宣传动员工作。协助开展学历和学籍认证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各派出所根据《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做好招录对象政治考核工作,审查招录对象的遵纪守法情况,会同招录办工作人员开展走访调查。各派出所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市财政局:按照财政分级保障要求落实招录工作经费。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根据首次招录体检情况,科学指定市级以上综合性的承检医院,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开展体检并作出结论。体检前,开展业务培训,提出工作要求,强调工作纪律。

        市退役军人局:负责建立面向退役士兵的招录宣传机制,适时组织举办退役士兵消防员招录政策宣讲会、现场咨询会,引导退役士兵积极报名、参加招录。

        三、招录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消防员招录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落实;

        (二)组织开展消防员招录法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招录制度落实情况;

        (三)组织开展消防员招录工作分析研判,了解掌握招录消防员的分布规律和主要特点;

        (四)加强消防员招录廉洁建设,受理消防员招录信访,防止和纠正消防员招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五)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完善地方性消防员招录法规,推动消防员招录工作改革发展;

        (六)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时间节点及职责任务

        (一)宣传动员(工作开始至10月10日,责任小组:宣传动员组)

        1. 向各县区下发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宣传片、招录海报、招录公告。

        2. 在各级主流媒体、电视电台、官方网站、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消防员招录公告、宣传片及招录海报,介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情况,解读消防员招录政策。

        3. 指导各县区在本辖区播放宣传片、张贴招录海报和公告、悬挂标语等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

        4. 指导各县区在各社区、学校对适龄青年和退役士兵进行宣传动员,拓宽宣传渠道。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9月10日至10月15日,责任小组:综合协调组)

        1. 组织开展在线报名系统操作使用及政策学习,为退役士兵和社会青年网上报名提供指导和帮助。

        2. 指导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中队设置咨询点,现场解答政策,可视情组织报名对象参观营区装备设施和工作生活状况,并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

        3. 跟踪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及时对报名数据作出统计。

        4. 网上报名期间,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

        5. 开展现场复核,查验招录对象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件证书。

        6. 运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并书面告知通过复核的招录对象正式录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非正常离职惩戒措施,由招录对象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7. 在消防员招录网站主页通知通告栏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和参加下一环节相关事宜,未按公告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录资格。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10月21日至25日,责任小组:测试面试组)

        1.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拟制测试方案,规范操作流程,统一评判尺度,组织开展测试,并进行政策指导和提供服务。

        2. 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低分值,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标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一般”,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

        3. 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告知报考人,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格检查(10月30日至11月3日,责任小组:体格检查组)

        1. 协调安排市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使用在线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表》,并于体检当日统一分发,组织开展体检工作。

        2. 体检前(10月29日以前),组织承检医院开展统一培训,规范体检流程。

        3. 指导和检查监督招录对象体检工作,收集汇总体格检查结果。

        4. 在消防员招录网站主页通知通告栏公告体格检查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和参加下一环节相关事宜,未按公告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录资格。

        5. 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招录办提出复检书面申请,招录办会同承检医院研究后,符合复检条件的,报经省招录办与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心理测试(11月8日至11月10日,责任小组:测试面试组)

        1. 组织实施心理测试和面试,并进行政策指导和提供服务。

        2. 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3. 在消防员招录网站主页通知通告栏公告心理测试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和参加下一环节相关事宜,未按公告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录资格。

        (六)政治考核(11月11日至17日,责任小组:政治考核组)

        1.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由招录办组织所辖消防救援支队的政工、队伍管理部门骨干力量会同辖区派出所、教育、退役军人等相关部门组成政审小组,深入走访调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2. 招录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或毕业(就读)学校、辖区公安派出所根据掌握的其他情况,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上签署考核意见(“政审合格”或 “政审不合格”)并加盖公章。

        3. 汇总收集政治考核结果,报省招录办公室签署考核结论意见并加盖公章。

        4. 在消防员招录网站主页通知通告栏公告政治考核结果合格人员名单和参加下一环节相关事宜,未按公告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录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消防员招录是事关消防救援队伍长远建设发展和有效提升我市应急救援能力的一项根本性、基础性工作,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录是贯彻落实中央军民融合发展战略部署、拓展退役军人就业渠道的重要举措。招录办公室要提高政治站位,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招录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招录工作小组要在招录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和请示汇报,确保各个环节衔接紧密、有序高效。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招录工作,凡是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任务,要积极协同配合,不得推诿扯皮,确保招录工作圆满完成。

        (三)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招录工作各项政策规定,规范招录程序,严守招录纪律,落实回避制度,坚持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确保“阳光招录”。各级招录办公室纪检督导组要落实监督责任,全程参与招录工作各个环节,及时受理相关举报,坚决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保证招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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