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365bet赌场手机投注_365bater_约彩365软件官方下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16日
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依法、科学、高效地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包括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民爆、电力、通信等方面突发事件)应急举措,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最大程度减少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做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防治工作。
3.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健全完善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突发事件分类与应急响应分级
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指国内或本市发生重大灾害、疫情、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事件需要我市工业企业进行工业产品准备、生产和供给的突发情况,市工业信息化局应急指挥部按照市政府安排,组织工业产品准备、生产和供给,应急响应按照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的响应级别执行;二是指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自身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由各级工信主管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大小和严重程度进行处置。按照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四级:
1. 特大突发事件(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2.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3.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4.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突发事件。
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1. 市工业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市工业信息化局设立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发生,由市工业信息化局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市工业信息化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接受市政府的统一领导;较大或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则由分管副局长任指挥长,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人、市工业信息化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机构负责贯彻国家、省、市人民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向省工信厅、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报送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信息;组织工业企业进行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和供给;指导工业企业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2. 市工业信息化系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工业信息化系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信息化局,由市工业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监督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执行情况,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修订本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责任制、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受理、处理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报警;加强与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衔接。
3. 各县区工信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要成立本地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并与市工业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工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各县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县区人民政府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本单位预案制定、修订、培训、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市工业信息化局、县区政府和有关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机构报送突发事件和应急救援信息特、重大事件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组织工业企业进行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和供给;指导工业企业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配合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协调有关事故应急机构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工作。
4. 各工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全市各工业企业要成立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并与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各县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相衔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各工业企业成立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并负责队伍管理,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快速进行抢修和救援。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单位关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制定、修订、完善救援应急预案;根据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器材、并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按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疏散、现场控制与保护、医疗救护等应急救援工作,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情况;本单位救援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及时向当地和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求助。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1. 信息监测与报告。全市各工业企业要建立本单位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以上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定期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必要时将风险分析评估情况通报市指挥部、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和其他有关单位。
2. 预防预警行动。一是接警。市指挥部办公室设立生产安全突发事件24小时报警电话(0972-8610315)和传真电话(0972-8617081),接受有关单位、公民报警;各级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值守人员在接到有关工业领域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报警后,对报警信息加以记录和核实,初步判定预警级别,及时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并向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二是处警。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工业领域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报警后,应及时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对方案,向市指挥部报告,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 突发事件速报制度。一是时限要求。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接到当地工业企业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在半小时内速报市指挥部,同时报县区人民政府。市指挥部接到特大、重大事故报告后,应在半小时内向省工信厅和市政府报告。二是内容要求。事件发生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事件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五、应急响应
1. 工业产品生产应急响应。发生事故后,市指挥部一方面立即向市政府报告,摸清所需物资品种、数量和时限;另一方面立即启动应急物资紧急调拨程序,协助工业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督促工业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按时交付产品、物资。
2. 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Ⅰ、Ⅱ级响应:发生特大、重大突发事件后,市指挥部应立即向省工信厅和市政府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市指挥部应在市政府的指挥下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件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人员疏散、避险或处置;组织应急信息系统保障;调集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实施抢险、排险、疏导、警戒、救护、个人防护、接洽外部应急支援力量等;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病员,保护财产,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协调解决有关事宜。同时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Ⅲ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后,市指挥部应立即向省工信厅和市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市指挥部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件现场,组织现场人员疏散、避险或处置;组织应急信息系统保障;调集应急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开展抢险、排险、疏导、警戒、救护、个人防护、接洽外部应急支援力量等工作;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病员,保护财产,严防发生次生灾害;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Ⅳ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后,事发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应立即向市指挥部和县区政府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救援;市指挥部应责成事发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及相关企业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病员,保护财产,严防发生次生灾害,同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置。妥善处理由突发事件或事故灾难引发的矛盾,对死者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条例安排好赔付和安葬等事宜,对伤者要全力救治,对事故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要依法予以赔偿。
2. 调查、评估和总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深入开展调查工作,作出正确评估,找准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总结工作要客观、公正、详尽,内容和要素齐全,包括事故概述、应急救援、事故分析、事故原因及后续措施等。
3. 应急结束。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遵循“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宣布应急结束。
七、保障措施
1. 通信与信息保障。加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突发事件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快速准确无误,实现各部门间信息共享。
2. 组织制度保障。各单位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并保持相对稳定。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责任制、应急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确保应急工作有章可循、周密细致、常备不懈。
3. 队伍保障。根据平战结合和事故应急需要,各县区要督促各工业企业合理设置突发事件应急专家队伍、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其他应急队伍。
4. 物资保障。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应急预案和相关救援工作需要,事先做好各种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的自防自救、抢险救灾、医疗救护、通信器材、交通工具等突发事件应急器材装备的配备,确保应急救援需要。
八、培训与演练
1. 开展培训。市指挥部、各县区要定期组织各工业企业开展业务培训,熟悉抢险救援流程,熟练掌握抢险救援防护知识,重点抓好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提高各级人员的应急救援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
2. 开展演练。市指挥部、各县区、各工业企业要按照“内容贴近实战,要求高于实战”的要求,制定演练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并在演练后认真总结,达到提高应急实战水平的目的。演练可以结合桌面推演进行,也可以模拟事故进行实战处置演练,形成多系统协同演练、多层面联防联控联战的格局。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